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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:2023年3月20日
初次来本院就诊之患者
如果没有介绍信的情况下首次来本院就诊时、除医疗费外、还需另外支付选定治疗费:医科7,700日元、齿科5,500日元。
所谓的患者选定治疗费是指、患者没有当地诊所的医生的介绍信而必须负担的治疗费用、是政府制定的一项制度。该制度是指“初患病之患者须在当地诊所门诊、其目的就是为了分担和调整高度专业的医疗机构(指拥有2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)间的机能和活动。在此制度的基础上、设定了对应患者的希望的选定治疗费。为紧急、急症的医院提供高效医疗服务体制、同时也进一步促进每位患者拥有一个“当地诊所的医生(家庭医生)”。
周六、周日、节假日、年末年初(12月29日~1月3日)
上午 8:00 ~11:30
综合受理初诊、复诊窗口
保险卡
如果有下列证件也请携带:医疗卡、受给者证、限度额认定证、用药手册等。
保险卡等是在每个月的第一次受诊时进行确认。如果无法确认有效保险卡时、可能需要全额自费付款。
另外、如果保险卡等有任何变动时、请尽快通知综合受理保险卡确认窗口。
请填写好诊疗申请表后、和医疗卡(如果有的话)、保险卡等一起提交。
受理后、会交给患者问诊表等、请将其填写好。
将受理票放入一个透明的塑料文件夹中后交付给患者。
l请将受理票和问诊票提交给受理票上记载的诊疗科等的窗口。
进入诊疗室或检查室之际、为了防止误认患者、护士或医务人员会确认患者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。希望患者能够配合。
诊疗结束后、会给患者一个基本的日程表、请和受理票一起放入透明的塑料文件夹中。
如果需要药时、医生会在诊疗后给患者开药方。
请提交受理票、领取一个结账号码。
另外、下午 5:00 以后的结账手续是在急救中心办理。
也可以在结账窗口领取结账号码。
当银屏(显示器)上显示了患者的结账号码时、请在自动精算机上或付款窗口支付医疗费。
药方请提交给院外的保险配药药房、换取药物。
药方可利用传真机送信到保险配药药房、患者可以减少在药房的等待时间。